《人民的名义》中的这几点不足之处你是否认可?

 2023-08-14 17:53:55 西瓜影视

  当年明月所著《明朝那些事儿》中写明朝官场有个公认的规则,那就是欠了人情要还的。几百年之后,似乎这个规则仍然在发挥着作用:剧中省政法委书记高育良得益于老政法委书记的赏识和提拔,于是他投桃报李的屡屡重用老书记的女婿祁同伟,这种正常的逻辑似乎还可以理解。而有些剧情则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比如,剧中交代前省委书记赵立春最对不起的两个人是陈岩石和易学习,果真如此吗?陈岩石出镜时已经八十多岁,应该已经退休二十年以上,而新任省委书记沙瑞金刚刚到任,说明前任书记赵立春刚刚调走,就算赵立春干满两届当了十年省委书记,那他在位期间陈岩石也已经年过七旬早已退休了,不存在赵立春压制陈岩石不予解决副省级的问题,并且赵立春在位期间,陈岩石的儿子陈海被提拔为副厅级的省检察院反贪局长,作为省管干部,

陈海的提拔任用作为省委书记的赵立春是有一票否决权的,可以说是赵立春提拔了陈岩石的儿子陈海,因此说赵立春对不起陈岩石是经不起推敲的。而易学习没能提拔就和省委书记关系不大了,作为一个正处级的干部,属于地级市的市管干部,全省正处级的实职领导干部至少有两千名以上,如果未经市委推荐和省委组织部考察,一般是不会进入省委书记的视野的,因此,易学习未能获得提拔主要问题出在历任市委主要领导身上,不存在省委书记对不起一个处级干部易学习的说法。而为了突出衬托剧中主角的光辉形象,一些配角的表现甚为滑稽可笑,非常脱离生活实际,比如季昌明检察长带着新任反贪局长侯亮平到办公室向大家介绍,副局长吕梁当众让新领导难堪,而处长陆亦可甚至当面冷嘲热讽新任一把手,而侦查员林华华也敢当众不买侯亮平的帐,这可真是只有在电视剧里才会有的桥段,在现实中各级机关公务员无一不是对一把手毕恭毕敬甚至千方百计的溜须拍马的讨好唯恐伺候不周,怎么可能情商低到令人发指的地步?这样的剧情安排可能对学生和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产生误导,模糊等级观念不尊重领导是非常危险的。

  网络中近来流行一种说法,世上有几种稀缺的资源能够让人成功:血缘、颜值、体能、智慧。在这部反腐大剧中,就很写实的把血缘、姻亲裙带乃至师生门第等关系在一个人仕途中所起的巨大作用含蓄点出,并在网上引起热议和巨大反响。诸如本剧男一号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侯亮平的成长轨迹就有一定代表性,网上不少分析其夫人中纪委某室副主任钟小艾背景的文章,侯亮平和钟小艾是同学,同年参加工作,老婆级别一直压着侯亮平,而侯亮平毕业既能进入省检察院并很快调入最高检反贪总局,反贪总局局长提拔侯亮平下地方出任领导职务时,明确要求侯先征求其爱人同意,并亲自到家中当面征求侯夫人的意见……稍有政治常识的人都会明白侯亮平夫妇顺风顺水的仕途发展轨迹对于99%平凡人和基层公务员来说完全是不可思议的天方夜谭,剧作家无疑强烈暗示着钟小艾父亲有着很高的政治地位,

那么这种天马行空的任性安排是为了让剧情更加跌宕起伏好看呢还是为了深刻揭露现实中血缘和裙带关系在仕途中的巨大作用呢?类似的情况还有陈海,前任省检察院反贪局长,刚直不阿的副厅级干部,子承父业顺利进入大衙门副省级机关省检察院并顺利成长,而剧中给出了省检察院检察长季昌明原是其父陈岩石手下的兵,一手带起来的,那么用省纪委书记田国富的话说:“这里有没有权力的私相授受的问题?”而剧中大反派省公安厅厅长祁同伟作为逆袭的凤凰男,也是在当众跪了省政法委书记的掌上明珠梁璐、当上省委常委的乘龙快婿之后才“时来运转”,其卓越的工作能力突然被挖掘出来,一块被埋没的金子突然发光了,由农村乡镇司法所办事员一步登天调入大机关并屡获提拔的。这些剧中人的成长道路暗示了官场中的潜规则已经成为明规则,不公平的现象大家见怪不怪、了,长此以往将会导致社会阶层的固化和流动性降低,需要特别警惕!

剧情中大量对权力的敬畏和当权者的任性使得权大于法成为一种默认的潜规则。比如,省检察院季昌明检察长在铁证面前决策批捕京州市副市长丁义珍时畏首畏尾、明哲保身的一定要请示省委,最终延误了时机使犯罪嫌疑人逃脱。究其原因无外乎丁义珍是正厅级别的副市长,检察长认为抓捕需要请示省委,这里正厅级别成了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其次,反贪局长侯亮平在已经落实了李达康老婆受贿五十万的情况下,摄于李达康是省委常委的高官身份,并不敢到李府抓捕犯罪嫌疑人,在欧阳菁乘坐李达康的专车直奔机场马上外逃的情况下,

才迫不得已上演了高速公路拦车的壮举,本该正常的执法行为在权力面前显得非常胆怯和心虚。剧中的正面人物省委书记沙瑞金无疑是反腐先锋,一身正气,大义凛然,但他在视察大风厂时,看到厂房被法院查封,工人跳窗户干活时,表现出强烈的正义感,说出来“咋们社会主义中国劳动者是有尊严的”名言,当即命令撕掉法院的封条,在没有落实新的厂址之前允许工人正常劳动。这个感人的情节背后,也透露出权大于法的细节,法院的封条就像十字路口的红绿灯一样,代表着法律,劳动者是有尊严的,而法律更加是有尊严的!在没有履行任何必要程序的情况下,省委书记一句话,就把法院的盖着公章有法律效力的封条给撕了,这也是权力任性、权大于法的体现。再比如反贪局长侯亮平被实名举报,已经落实证据的情况下,因其特殊身份,不立案,不限制自由,不审查,只是停职反省,姑且不论剧情将会如何反转,省检察院就是这样因人而异选择性执行法律的吗?无论以多么高尚的名义,都不能如此权力任性、粗暴的践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这才是大是大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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