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斯威夫特的《Style》。很有动感的一首歌。这首歌是霉霉为前男友 Harry Styles写的歌。
关于这首歌的主题/创作背景霉霉的自述:
《Style》这首歌描述的是我对潮流与文化趋势的一种观察。我就在思考,为何经典时尚能经久不衰,你可能有段时间没穿小黑裙了,但你总会在某天重拾起那条裙子。没人会说’红唇早是两年前的潮流了。’这些一直是经久不衰的潮流。我在想,情感会不会也一样,有特定的情感也会永恒而不过时。也有特定的人像时尚潮流那样,淡入淡出你的生活,就像一种趋势一直流行也从未消退。这就是这首歌背后的灵感。
布莱妮的《i'm not a girl,not yet awoman》第一次听这首歌是高一,正是中二和叛逆的时候,歌词很符合我当时的心态,就是感觉自己已不是女孩,却又女人未满,卡在中间那种感觉。当时就循环了好久,现在我30岁了,这首歌依然还在我的歌单里。
老鹰乐队的《Hotel California》。这首歌在中国也是非常著名的英文歌,我很小的时候就听过这首歌,那时候还没学过英文,但是每次听到都能感受到那股莫名的悲伤后来长大了学了英语,更深的理解这首歌的含义,真的听起来感觉更不一样。
our canon in d, 还有graduation(friends forever),keep believing这三首印象比较深,那时候一直听,尤其最后一首,心情不好一直听。
Imagine Dragons 《radioactive》在56届格莱美上听到,当时听完的感觉无法形容,想着一定要搜来循环,身边没笔,英语又渣,拿手机拍下歌名以备看完搜歌,循环了好久。
最喜欢《Hotel California》虽然是极出名,但真正爱上这首歌是因为看张国荣的演唱会上他将这首歌的前奏应用在另一首歌的前奏上旋律一上来堪称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