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于情”的案例,你知道几个?

 2024-02-16 01:36:06 西瓜影视

一个女检查官,不愿意听上司命令网开一面,被调到乡下做基层干部。我不免担心,前途万一这么黑暗呢。又想起电影里那个曹警官,他拒绝继续办案时,局长问他“你考虑过后果没有”,曹警官知道,前途无望了。我觉得黑暗总是那么难以躲避,身居高位者更是如此,我不知道电影里局长为何如此无情,明知自己行为会使千家万户遭受苦难,离别和悲痛却仍穷追猛打。也许是制药公司贿赂了他?更多的我觉得是他多年来选择的对法律公正的追求,是他自认的铁面无私。

《我不是药神》主人公程勇,尊崇自己的原则,只为救人,即使与法律背道而驰也在所不辞,他的可贵在于拿起好不容易得来的富贵又放下。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之意。我想做人,也是如此,不求放不放下的,唯有一点,一定要有正确的原则,并且一辈子要听从本心,原则确定时一定要千挑万选,一旦选定,便不轻易修改。

高层的人,漠视法律,或者说利用法律漠视平民甚至说弱势群体。这是最大的黑暗。一定要等到悲痛发生,当局才有行动,仿制药15年才纳入医保,这就是最真实的证明。我们何时行动,在想到这一幕时,我内心不免杞人忧天式的感到无力。

在法治社会里,没有电影般的感性情节。就日常生活而言,我们很少有感受到法律边界的时候,不管是当着路口交警的面闯了红绿灯还是过马路翻了栏杆,又或是坐车逃了票这些小之又小的“错误行为”,很多人不会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正在堂而皇之跨越法律的边界。    第一次深刻意识到这种边界以及“违法”二字带来的惨痛代价,是初中的一个朋友因为过失杀人被抓,听见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正在学校教务处某个小房间组织着画板报,丢下粉笔,脸上的表情不知道是惊愕还是不忍,但心里确实无解。而后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没有任何关于他的消息。过了一年,审判才有了结果,许是七八年的暗无天日能够让一个人崭新地走出来。

上周末听电台广播。说的一个高学历的退休女医生,自筹资金开办了一家“民工医院”,专门为“小病硬抗,大病等死”的贫困农民工看病。看个感冒,1、2块钱就可以搞定。如果病人实在没钱,还可以打折甚至免费——可想而知,医院的利润有多么微薄。女医生为了维持医院的经营,卖掉了自己儿子结婚用的房子,抵押掉了自己的住宅,从亲戚朋友那里到处借钱,甚至借了几十万 三分利的高利贷。。。。。 看官,如果你是政府,经过主流媒体报道了这样一件事,你该如何做?免税?财政拨款?提供低价药品?政策优惠? 可惜,你我都不是政府官员。政府唯一能做、会做的,仅仅是依照法律程序办事。且看:该医院未收到任何税务减免、财政支持、或者政策优惠。一次,一个民工的孩子感冒发烧,爸爸带着孩子恳求女医生给孩子看病,否则去其他医院,家庭实在负担不起。女医生犹豫了很久,最终才咬牙给孩子看病拿药,治好了孩子。不久,女医生接到罚款通知单:因该医院未设立儿科而擅自对儿童进行治疗。罚款2000¥。又一次,一个民工因为被狗咬伤,需要注射狂犬疫苗。因为每次去指定医院注射,需要交纳几块钱的注射费,病人恳求女医生,希望在能够免费注射的女医生的医院里注射疫苗。女医生心一软,又答应了。这次,事情始终没有被相关政府机构发现,否则,医院擅自注射疫苗,将受到非常严重的处罚。

我填报志愿的时候,家族里三个叔叔给我打电话,要我不要填报法学之类的专业,第一个叔叔北大毕业,目前在深圳开公司,他和我说别报法学,中国人现在漠视法律太严重了。我当时还觉得,普罗大众对法律的漠视是可以通过法普教育改变的。  第二个叔叔在上海,之前一直在和一个律师事务所合作,他说别报法学,你这个性格会吃亏。  第三个叔叔在美国留学,工作,今年才从国外回来,他和我说,别报法学,报了也别留学,留学就别回来。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会不习惯。  我当时只以为这是老一辈人给我的说辞,告诉我社会不容易,但是我总认为,社会还是好的(当然很多人很多事都是好的社会还是正能量多)但是看完电影,想起白天教练和我说的话。我真的想考虑考虑自己,我想过,我不怕普罗大众觉得法律的大门永远无法打开而失望,因为我觉得那只是现状,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懂法用法。  但是我很怕,如果法律是把双刃剑,它落在那些高层手里,挥一挥就割下社会这只羊身上最肥的一块肉,而普通人,在血水淋漓下却仍坚信着法律所有的公正。谁来做那只“另类”的黑羊,我想很少有人,有人也许会,但是羊群里的黑羊,总被狼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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